市民状告药企要求泰诺降价 已在福田法院立案
【深圳商报讯】( 包力)近日,深圳市民徐小姐在公益律师支持下,将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徐小姐要求两被告公开 “泰诺”酚麻美敏片(一种感冒药)出厂价,并降低销售价33%以上。目前,该案已经在福田法院立案。
近日,自助式公益法律援助平台“东方法信”论坛上一个求助帖,引起公益律师注意。市民陈小姐发帖说:“前几天我感冒,从药店买了盒感冒药‘泰诺’,2小板20片就要24块钱,加上其它消炎药,几十块钱就没了。吃了感觉效果不大。后来买了盒3块多钱的药,吃了一晚上,就见到了效果。为什么这么贵?”一帖激起千层浪。又有友反映,同一款药在不同药店价格差距很大。
因陈小姐反映的情况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符合“东方法信”公益案件援助的标准,所以此平台会员律师免费代理了这起公益案件。
随后,陈小姐在公益律师帮助下,向福田法院递交诉状,把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简称万泽药店)和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强生)告上了法庭,福田法院受理了该案。
陈小姐在诉状中称,今年8月,自己因为感冒,在万泽药店花24元买了强生制药生产的“泰诺”牌酚麻美敏片(20片装)一盒,但疗效不佳。后经朋友推荐,自己又花3.6元在万泽药店购买了另一盒药,服用后,很快恢复健康。
陈小姐在诉状中称,“泰诺”是大品牌,但效果却不是很明显,且价格相对来说明显过高。陈小姐委托朋友在另一家药店购买同款“泰诺”酚麻美敏片(20片装),结果这家药店的售价为20元。显然,涉案的“泰诺”酚麻美敏片的药价虚高,不同的商家对同款药制定了完全不同的价格,而普通消费者却几乎没有对比过药价,知情权未得到商家应有的尊重。
陈小姐认为,万泽药店获取的利润明显过高,上海强生对此乱象也未采取必要措施,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陈小姐提出了3点诉求,判令两被告公开原告所购“泰诺”酚麻美敏片(20片装)的出厂价;判令被告一降低原告所购“泰诺”酚麻美敏片(20片装)销售价33%以上,并退还原告购药款8元;判令两被告承担连带。
中国公益法援平台“东方法信”会员律师张兴彬表示,药价虚高,很大原因是药品生产销售商未尊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以致同一生产厂商制造的同一款药品在同一区域却有着质的区别,价格极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