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原则
(一)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接种疫苗时,优先保证按照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起始年(月)龄、免疫程序、接种间隔等要求,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当免疫规划疫苗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或者受种方(指受种者或其监护人,下同)自主选择的可替代相应免疫规划疫苗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特殊情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人用狂犬病疫苗或其他需应急接种的疫苗,应优先接种。
(二)知情、自愿。
非免疫规划疫苗是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可根据本接种方案,结合辖区疾病防控需要,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和疫苗接种告知等工作,使受种方在知情同意情况下,自主选择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
二、接种方案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乙型病*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损伤为主的传染病。传染源为急、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和病*携带者,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途径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加强血制品管理,医疗器械严格消*,刮脸、修脚、穿刺和纹身等服务行业用具应严格消*,不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用品,避免不安全性行为等。
1.疫苗作用:预防乙型肝炎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或接种史不详者,尤其是高风险人群。
高风险人群:(1)存在职业暴露风险人群:包括医务工作者、经常接触血液人员、医学院校学生、救援(公安、司法、消防、应急救灾等)人员及福利院、残障机构和托幼机构等工作人员。(2)存在经皮肤、黏膜和血液暴露风险人群:包括乙型肝炎病*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或乙型肝炎患者的家庭成员、易发生外伤者、血液透析者及器官移植者、静脉吸*者等。(3)存在性暴露感染风险人群:包括性伴为HBsAg阳性者、男男同性性行为者和多性伴者等。(4)其他人群:包括乙型肝炎以外的其他慢性肝病患者、慢性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乙型肝炎高发区的居住者及旅行者、免疫缺陷或免疫低下者和HIV感染者等。
3.免疫程序:按照0、1、6个月接种3剂。
高风险人群接种第3剂乙型肝炎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按照0、1、6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剂乙型肝炎疫苗或可接种1剂60μg乙型肝炎疫苗(仅限16岁以上乙型肝炎易感者)。
(二)轮状病*疫苗。
轮状病*感染是导致5岁以下儿童腹泻的主要原因。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或空气传播。婴幼儿是轮状病*感染的高风险人群。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母乳喂养,洗手,注意饮食饮水卫生等。
1.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减*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血清型G1、G2、G3、G4、G9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胃肠炎。
(2)推荐接种人群:6周龄-32周龄婴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3剂,6周龄-12周龄接种第1剂,各剂间隔4周-10周;第3剂接种不应晚于32周龄。
2.口服轮状病*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引起的腹泻。
(2)推荐接种人群:2月龄-3岁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每年接种1剂。
(三)肺炎球菌疫苗。
肺炎链球菌可引起脑膜炎、菌血症、菌血症性肺炎等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和急性中耳炎、鼻窦炎、非菌血症性肺炎等非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主要由呼吸道飞沫传播或由定殖菌移行导致自体感染。婴幼儿和老年人感染风险性较高。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母乳喂养、预防营养缺乏、合理使用抗生素、积极治疗基础疾病等。
1.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载体)。
(1)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6周龄-15月龄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按2、4、6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月龄-15月龄加强免疫。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在6周龄接种,各剂间隔4周-8周。
6月龄以内已开始接种,但未完成3剂基础免疫的婴儿,可在12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各剂至少间隔4周,加强免疫与基础免疫最后1剂至少间隔8周。
7月龄-11月龄尚未接种过该疫苗的婴儿可接种2剂,间隔至少4周;第3剂在12月龄-15月龄接种,第3剂与第2剂间隔至少8周。
2.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TT载体)。
(1)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6周龄-5岁婴幼儿和儿童。
(3)免疫程序。
①2-6月龄婴儿:共接种4剂。基础免疫接种3剂,建议首次接种在2月龄或3月龄(最小满6周龄)接种第1剂,每1次接种间隔1-2个月,应于12-15月龄时加强接种第四剂。
②7-11月龄婴儿:基础免疫接种2剂,每次接种至少间隔2个月。建议在12月龄以后加强接种1剂(第3剂),与第2剂接种至少间隔2个月。
③12-23月龄幼儿:接种2剂,接种间隔至少2个月。
④2-5岁儿童:接种1剂。
3.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由肺炎球菌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和3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2岁及以上感染肺炎链球菌、患肺炎球菌性疾病风险增加的人群。推荐重点人群接种,重点人群包括:①60岁及以上老年人;②特定疾病人群(包括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疾病或糖尿病;患酒精中*、慢性肝脏疾病及脑脊液漏者;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者;免疫功能受损人群、进行免疫抑制性化疗的患者以及器官或骨髓移植患者等)。
(3)免疫程序:通常只接种1剂。仅推荐功能性/解剖性无脾和免疫抑制等特定高危人群复种,只复种1剂,与前1剂至少间隔5年。
(四)含b型流感嗜血杆菌成分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是引起儿童严重细菌感染的主要致病菌,能造成脑膜炎、肺炎、菌血症、会厌炎、蜂窝织炎、关节炎等疾病。经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90%以上的侵袭性b型流感嗜血杆菌疾病发生在5岁以下儿童。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母乳喂养,规范使用抗生素,改善居住环境卫生等。
1.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2月龄(或3月龄)至5岁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1剂-4剂。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需接种的剂次不同,详见疫苗说明书。
2.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2月龄至71月龄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1剂-3剂,不同年龄需接种的剂次不同,各剂至少间隔4周。2月龄-5月龄接种3剂;6月龄-11月龄接种2剂;12月龄-71月龄接种1剂。
3.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以及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3、4、5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18月龄-24月龄加强免疫1剂。
(五)含灭活脊髓灰质炎成分疫苗。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感染后可发生弛缓性神经麻痹并留下瘫痪后遗症,多感染5岁以下儿童。脊髓灰质炎病*包括3种(Ⅰ、Ⅱ、Ⅲ型)血清型,型间无交叉免疫。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未免疫人群均可感染脊髓灰质炎病*。有效的预防措施为接种疫苗。
1.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由脊髓灰质炎Ⅰ型、Ⅱ型和Ⅲ型病*引起的脊髓灰质炎。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2月龄及以上人群。对Ⅰ+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活疫苗有接种禁忌者推荐全程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3)免疫程序:2、3、4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18月龄加强免疫1剂。
2.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含Ⅰ、Ⅱ、Ⅲ型),以及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2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对Ⅰ+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活疫苗有接种禁忌者推荐全程接种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3)免疫程序:2、3、4月龄(或3、4、5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18月龄加强免疫1剂。
(六)含脑膜炎球菌成分疫苗。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由脑膜炎奈瑟菌引起的急性化脓性脑膜炎。传染源为病人和带菌者。传播途径以呼吸道飞沫传播为主。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预防性服药等。
1.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推荐接种人群:3月龄及以上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的接种程序不同,按疫苗说明书接种1剂至3剂。
2.ACYW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A群、C群、Y群和W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2岁及以上人群,推荐前往高风险地区旅游、存在职业暴露风险的人群等接种。
(3)免疫程序:①2岁及以上儿童:接种2剂,3岁和6岁各接种1剂。②成人:接种1剂。
(七)流感疫苗。
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每年接种疫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洗手、戴口罩等),出现流感样症状及时就医等。
1.疫苗作用:预防流感病*感染引起的季节性流感及其严重并发症。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6月龄(或36月龄)及以上人群。推荐优先接种人群:
(1)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
(2)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3)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
(4)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60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5岁儿童、慢性病患者、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孕妇(减*活疫苗除外)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
3.免疫程序:按疫苗说明书接种1剂或2剂。
(八)肠道病*71型灭活疫苗。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感染引起,其中肠道病*71型是引起婴幼儿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的主要病原。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或空气传播。5岁以下儿童是手足口病的高风险人群。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洗手、不共用毛巾和口杯等、清洁和消*玩具及共用物品等),患病儿童避免上学(幼儿园)等。
1.疫苗作用:预防肠道病*71型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相关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6月龄-3岁(或5岁)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建议在12月龄前完成接种程序。
(九)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乙型病*性脑炎是由乙型脑炎病*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传染源为猪等动物、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三带喙库蚊是乙型病*性脑炎的主要传播媒介。人群普遍易感,以10岁以下尤其2岁至6岁儿童发病率最高。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防蚊灭蚊,保持饲养场所良好环境卫生,人畜居住地分开等。
1.疫苗作用:预防乙型脑炎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8月龄及以上乙型脑炎易感者,推荐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乙型脑炎减*活疫苗禁忌的儿童和成人接种。
3.免疫程序。
(1)儿童:接种4剂。8月龄接种2剂,间隔7-10天;2岁和6岁各接种1剂。
(2)成人:基础免疫接种2剂,间隔7天;基础免疫后1个月至1年内加强免疫1剂。
(十)含麻疹风疹腮腺炎成分疫苗。
麻疹是由麻疹病*引起的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急性发热出疹性疾病,传染源是病人。风疹是由风疹病*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有病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患儿及亚临床感染者。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主要是病人。
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也可通过接触传播,风疹还可通过母婴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的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养成洗手、戴口罩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免与病例接触等。
1.腮腺炎减*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流行性腮腺炎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推荐18岁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接种(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2.麻腮风联合减*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
(2)推荐接种人群:推荐18岁及以上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接种(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3.麻疹风疹联合减*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麻疹、风疹。
(2)推荐接种人群:推荐18岁及以上麻疹和/或风疹易感者接种(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十一)水痘减*活疫苗。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引起的传染病。传染源为病人。以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空气流通,做好个人卫生和避免与病例接触等。
1.疫苗作用:预防水痘-带状疱疹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1岁及以上水痘易感者。推荐适龄儿童和有高度暴露或传播风险人群、与高危重症病人密切接触者、未怀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2剂。12月龄-24月龄接种第1剂,4岁-6岁接种第2剂。未完成2剂者,补齐2剂(≤14岁人群两剂至少间隔3个月,≥15岁人群两剂至少间隔4周)。
(十二)含甲型肝炎成分疫苗。
甲型病*性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损伤为主的传染病。传染源为急性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饭前便后洗手,接种疫苗等。
1.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甲型肝炎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1岁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推荐18月龄及以上甲型肝炎易感者接种。推荐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甲型肝炎减*活疫苗禁忌的儿童和有感染甲型肝炎高风险人群(包括需要终身接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男男同性性行为者、与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接触的工作人员、静脉注射吸*者以及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
(3)免疫程序:接种2剂,至少间隔6个月。
2.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甲型肝炎病*、乙型肝炎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1岁及以上甲型肝炎、乙型肝炎易感者。推荐感染高风险人群(包括需要终身接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男男同性性行为者、与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接触的工作人员、静脉注射吸*者以及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
(3)免疫程序:按照0、1、6个月接种3剂。
(十三)人乳头瘤病*疫苗。
人乳头瘤病*感染是生殖道常见的病*性感染,可在人群中引发一系列疾病,包括癌前病变、子宫颈癌、生殖器疣等。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通过皮肤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子宫颈癌筛查,安全性行为等。
1.疫苗作用:预防疫苗所含人乳头瘤病*型别所致感染,以及持续感染可能导致的1级、2级、3级子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子宫颈原位腺癌和子宫颈癌等。
2.推荐接种人群:9岁-45岁女性尽早接种,9岁-14岁女性优先推荐接种。不同品种人乳头瘤病*疫苗适用人群不同。
3.免疫程序:接种3剂。双价人乳头瘤病*疫苗按照0、1、6个月接种(大肠杆菌表达的疫苗:9-14岁女性可选择采用0、6月分别接种1剂次,间隔不小于5个月的免疫程序);四价和九价人乳头瘤病*疫苗按照0、2、6个月接种。
(十四)重组戊型肝炎疫苗。
戊型病*性肝炎是由戊型肝炎病*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炎性坏死为主的传染病。传染源为急性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预防措施包括: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饭前便后洗手,接种疫苗等。
1.疫苗作用:预防戊型肝炎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16岁及以上戊型肝炎易感者。推荐高风险人群(包括畜牧养殖者、餐饮业人员、疫区旅行者、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
3.免疫程序:按照0、1、6个月接种3剂。
(十五)人用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引起的人兽共患病,可由带*的家养动物(狗、猫等)及野生动物(蝙蝠、狼等)咬伤后所致,病死率为%。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的唾液或者组织者,应马上进行冲洗等处理,全程接种疫苗,必要时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对狗猫等家养动物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是阻断传播的根本措施。
1.疫苗作用:预防狂犬病病*感染引起的狂犬病。
2.推荐接种人群:狂犬病暴露人群及高暴露风险人群。
狂犬病暴露人群: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者。
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包括从事狂犬病诊疗或研究的工作人员、狂犬病疫苗生产者、兽医等。
Ⅱ级和Ⅲ级狂犬病暴露后人群及时进行暴露后预防处置,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及早进行暴露前免疫。
3.免疫程序。
(1)暴露后。
①4针法接种程序:当天接种2剂,第7天、第21天各接种1剂。
②5针法接种程序:当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各接种1剂。
(2)再次暴露后。
全程免疫后6个月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6个月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年-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3)暴露前。
0、7、21(或28)天各接种1剂。
(十六)吸附破伤风疫苗。
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病原体主要存在于土壤以及动物和人的肠道。主要通过污染的伤口感染。人与人之间不传染。预防措施包括及时处置污染伤口,接种疫苗,必要时注射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包括破伤风抗*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
1.疫苗作用:预防破伤风杆菌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发生创伤机会较多的12岁及以上人群。
3.免疫程序。
(1)无含破伤风类*素成分免疫史人群:基础免疫3剂,第1、2剂间隔4周-8周,第2、3剂间隔6-12个月。一般每10年加强免疫1剂,如遇特殊情况(不洁或污染伤口)也可5年加强免疫1剂。
(2)经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人员:最后1剂接种后5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接种。超过5年者,加强免疫1剂。严重污染的创伤或受伤前未经全程免疫者,接种1剂。
(十七)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肾综合征出血热由汉坦病*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啮齿类动物是汉坦病*的贮存宿主和传染源。当人从呼吸道吸入、消化道食入,或由皮肤黏膜破损处直接接触污染物后即有可能被传染;病*也可通过革螨或恙螨叮咬而经虫媒传播。预防措施包括:灭鼠防鼠,灭螨防螨,防止鼠排泄物污染食具或食物;接种疫苗等。
1.疫苗作用:预防汉坦病*感染引起的肾综合征出血热。
2.推荐接种人群:16岁-60岁应急接种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包括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和肾综合征出血热相关实验的工作人员、废品回收行业从业者、环卫工人等与鼠类及其排泄物接触机会较多者)。
3.免疫程序:基础免疫2剂,0天、14天各1剂;基础免疫后1年加强免疫1剂。
(十八)森林脑炎灭活疫苗。
森林脑炎是由*病*属蜱传脑炎病*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蜱为其传播媒介。本病是森林地区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于我国东北和西北的原始森林地区、俄罗斯的远东地区及朝鲜北部林区。有严格季节性。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做好个人防护、接种疫苗等。
1.疫苗作用:预防森林脑炎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前往疫区并进入林区的8岁及以上人员。
3.免疫程序:基础免疫2剂,0天、14天各1剂。在流行季节前加强免疫1剂。
(十九)*热减*活疫苗。
*热病是由*热病*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伊蚊为传播媒介。*热病在非洲和南美洲热带地区呈地方性流行。中国不属于*热病流行区。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做好防护措施、灭蚊等。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应给所有出入于有风险地区的旅行者提供*热病疫苗,*热病疫苗接种禁忌者除外。《国际卫生条例》要求进入*热病风险地区的旅行者提供过去十年内有效接种过*热病疫苗的证明。
1.疫苗作用:预防*热病*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前往*热病风险地区的6月龄及以上旅行者。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二十)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
霍乱是由O1血清群或O血清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典型病例以剧烈水样腹泻为主要症状,但轻型病例较为多见,并存在带菌者。我省近10年霍乱呈低发水平。病人和带菌者是传染源,主要经水、食物及生活密切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和提供安全饮用水是有效的预防措施。在霍乱呈地方性流行的地区,霍乱疫苗接种是控制霍乱的辅助手段。
1.疫苗作用:预防霍乱弧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同时对产*性大肠杆菌引起的腹泻产生交叉防御作用。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2岁及以上前往霍乱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旅行者。
3.免疫程序:接种3剂,0天、7天、28天各接种1剂。
(二十一)伤寒Vi多糖疫苗。
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病人与带菌者是传染源。主要以粪-口途经传播。人群普遍易感。预防措施包括:注意饮食卫生,处理污水,做好粪便管理和污物处理,灭蝇,接种疫苗等。
1.疫苗作用:预防伤寒杆菌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2岁及以上应急接种人群。
3.免疫程序:接种1剂。
(二十二)重组带状疱疹疫苗。
带状疱疹是由长期潜伏在脊髓后根神经节或颅神经节内的水痘-带状疱疹病*经再激活引起的疾病;除皮肤损害外,常伴有神经病理性疼痛。全年均可发病,女性发病风险高于男性,高龄、糖尿病等慢性病、免疫功能低下人群、疲劳及精神压力大等是发病危险因素。直接接触带状疱疹患者的疱疹液可感染患水痘。预防主要措施是接种疫苗。
1.疫苗作用:预防带状疱疹。
2.推荐接种人群:适用于50岁及以上人群。
3.免疫程序:接种2剂,间隔2-6个月。
三、其他事项
(一)本接种方案以及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年龄范围,均指起始年龄第一天至结束年龄最后一天。例如2-6周岁为2周岁第1天至6周岁最后1天。
(二)特殊健康状态人群接种建议可参考《特殊状态儿童预防接种(广东)专家共识》(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年4月第35卷第6期-页)。
(三)如本接种方案与国家新出台的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指南有冲突,按照国家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新增疫苗上市使用或疫苗说明书变更,按照新的疫苗说明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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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项目:山东省特种经济动物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项目(SDAIT-21-17)
毛皮动物呼吸道疾病是毛皮动物养殖过程中最常见的细菌性疾病之一,其发病具有明显的季节特性,在6~10月份发生较多,是造成毛皮动物急性死亡的重要原因病因之一。其主要危害毛皮动物的呼吸系统,以咳嗽、打喷嚏、口鼻流血等主要症状,目前对水貂呼吸道疾病的防控,做好环境控制和水貂健康管理是根本,配合疫苗防疫、药物应用等手段能有效降低本病的发病率。通过公司近几年的检测分析发现,造成呼吸道疾病的细菌性病原种类没有明显变化,但是其耐药性在不同地区、不同场区之间差异较大,养殖密集区域内更是千变万化。因此公司根据近几年检测情况,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不同病原进行分析,以供广大养殖同仁参考。
~年,水貂细菌性肺炎的主要病原以大肠杆菌、绿脓杆菌、链球菌、克雷伯氏菌、巴氏杆菌等条件性致病菌为主。
一、病原分析1、大肠杆菌大肠杆菌属于革兰氏阴性短杆菌,临床最常见的条件性致病菌,在环境中广泛存在,目前根据菌体抗原(O抗原)的不同,大肠杆菌有多个型,其中16个血清型为致病性大肠杆菌;目前毛皮动物的大肠杆菌的呼吸道感染主要是以继发感染和混合感染为主,主要引起毛皮动物的化脓性肺炎。
该菌对热的抵抗力相比较于其他肠道杆菌强,55℃经60分钟或60℃加热15分钟仍有部分细菌存活;因此通过高温杀菌时必须采取干热或者高压蒸汽灭菌,消*液应选择碱性消*液效果较好(火碱、石灰乳、戊二醛等);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养殖场/户因用药习惯和用药种类不同,常对不同抗生素药物的敏感性有较大差异;毛皮动物临床分离株的耐药性与家禽耐药性有一定相似性,耐药性也较为严重,药物选择时尽量避免选择与家禽临床应用较多的抗生素。
2、绿脓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是临床常见的致病力较强且耐药性强的条件性致病菌之一,属于革兰氏阴性杆菌,根据其菌体抗原(O抗原)不同,可分20个血清型,可应用的噬菌体有24株,分型率可达90%,临床除了造成水貂、狐狸、貉子的肺炎外,还可造成狐狸子宫内膜炎及阴道炎;毛皮动物临床常见的出血性肺炎及子宫内膜炎的绿脓杆菌中多以G型、B型为主(占比可达95%以上)。而且本菌耐药性很强,主要其耐药机理较多:①产生抗生素灭活酶或抗生素修饰酶;②抑制了药物穿过细胞壁的渗透力,从而减少药物到达作用靶点的浓度;③改变抗菌药物作用的靶位,从而逃避抗菌药物的抗菌作用;④膜屏障与主动外排,限制药物达到其作用靶位;⑤形成由多糖组成的生物膜,减少抗生素及消*液对其伤害。近几年临床使用抗生素药物控制其发病时,出现药物中*的情况越来越多。
绿脓杆菌是水貂换毛期环境中的常在菌之一,所以消*作用对预防感染有较为重要作用,尤其是常年有积水甚至通风不良的场区更应该加强管理;但是本菌对一般消*药物的抵抗力比其他革兰氏阴性菌较大,所以消*液的选择为重要,目前1:稀释的新洁尔灭、双氯苯双胍己烷、1%温醋酸均对其有较好杀灭效果,但是对于水硬度较大地区,应适当提高消*剂浓度;潮湿且通风不良场区,应提前做好清理污水和粪尿工作(地面用白灰或者火碱),再采用喷雾的方式进行消*;对于狐狸子宫内膜炎的防控重点是加强采精输精环节的器械消*和手法控制,谨防感染风险;由于本菌的高耐药性和高致死率,目前经大量临床实践证实,疫苗免疫控制水貂出血性肺炎和狐狸绿脓杆菌性子宫内膜炎效果较为显著,年肺炎疫苗推向市场后,绿脓杆菌肺炎发病率有明显下降,与疫苗对应的绿脓杆菌血清型免疫保护效果可达%,有效降低肺炎发病率和流产空怀率。
3、链球菌链球菌是毛皮动物临床常见的革兰氏阳性菌之一,其临床多根据C抗原的不同,分为20余个群,其中以化脓性链球菌的A群致病性最高,其中肺炎链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是造成毛皮动物鼻炎、肺炎的重要病原。肺炎链球菌多数存在于正常动物的鼻腔内,在抵抗力较好时一般不造成发病,但是动物抵抗力下降(高温、高湿、换毛等因素)时,往往会造成动物上呼吸道感染(鼻端流脓)、化脓性肺炎等疾病,在附红细胞体感染较为严重的动物体内往往会使本菌发病率大大提升,造成动物死亡率升高。
本菌对外界环境抵抗力较差,一般消*剂均对其有较强杀灭作用,耐药性较低,一般抗生素(氯霉素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均对其有较好的杀灭作用)。由于本菌主要通过动物的飞沫传播,尤其是在仔兽未分窝或者分窝前后时,母兽出现此类症状时,应注意加强环境消*和病兽的隔离治疗,谨防传播给仔兽;日常消*时可选择新洁尔灭、百*杀、聚维酮碘等消*液轮换使用效果较好。
4、克雷伯氏菌克雷伯氏菌是重要条件性致病菌之一,属于革兰氏阴性菌杆菌,主要有肺炎克雷伯氏菌、臭鼻克雷伯氏菌、鼻硬结克雷伯氏菌;根据K抗原的不通可分为82型,其中肺炎克雷伯氏菌多以3型和12型为主,毛皮动物临床多以肺炎克雷伯氏菌发病为主,造成水貂、狐狸、貉子的化脓性肺炎、支气管炎、皮下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严重者甚至出现脑膜炎及败血症;水貂感染本菌以肺炎、脑膜炎等为主要症状。本菌容易耐药,尤其在日常预防性投药中,药物使用种类单一且频繁或者周期过长,极易出现克雷伯氏菌耐药菌;本菌对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氯霉素类、多粘菌素等较为敏感,第三代头孢在不产生ESBL菌落时,效果较佳,病情严重时(蜂窝织炎)连续用药7天,必要时可考虑联合用药以快速控制病情。
本菌对外界环境抵抗力一般,55℃30分钟即可灭活,常见消*液(聚维酮碘、百*杀、新洁尔灭、戊二醛等)对其杀灭效果较佳;在动物换毛期注意清理毛屑,防止到处飞散而大面积传播。
5、巴氏杆菌巴氏杆菌是畜禽养殖业中重要的细菌性致病原之一,可使鸡、鸭等发生禽霍乱,使猪发生猪肺疫,使家兔、牛、羊以及毛皮动物发生败血症。目前在水貂肺炎病料中本菌分离率虽然不高,但是其致死率较高,多数水貂因败血症而发生死亡。而且本菌寄生于哺乳动物和禽类呼吸道中,当剧烈应激造成动物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造成急性病或流行性疾病的病原。多杀巴氏杆菌菌体抗原有12个型,荚膜抗原有5个型,前者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后者以英文大写字母表示,如1:A,2:A,1:B等。
本菌对物理和化学作用的抵抗力较强,光照10分钟才被杀死,室温下可存活14~21天,普通的消*液在浓度较低时对其作用效果不佳,推荐使用戊二醛、过硫酸氢钾、复合酚类对地面或者笼具进行消*,空气消*最好使用雾化器做定期消*,效果较佳。
二、防控建议水貂细菌性肺炎具有明显的季节特性,集中于7~9月份,此时正是水貂换毛季,毛屑较多且天气炎热,这为呼吸道疾病的发生创造了良好条件。因此各养殖场区在控制本病时应着重注意几点。
首先是提升水貂抵抗力,这是控制本病的核心。换毛期应注意加强维生素及氨基酸的补充,使用水貂换毛迅速而集中,减少毛屑在环境中滞留时间;同时配合适量清热解*、止咳平喘的中药,提升预防效果;
其次是环境控制和消*管理。通过临床发病总结发现,肺炎发病率较高的场区存在养殖密度高、场区通风条件差、卫生条件不良等特点;发病对象以中小养殖场为主,大型养殖场发病率极低;在养殖密集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应自觉形成消*习惯和卫生习惯,粪尿/病死动物应统一集中无害化处理,区域内养殖场户定期做消*(发病期建议每周2~3次);通风条件差的厂区应设置换气扇等通风换气装置,同时配合喷雾消*,能有效降低环境中细菌总数,为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而降低发病率;换毛期定期清理毛屑,降低细菌伴随毛屑传播几率。
疫苗防疫是有效手段之一。水貂绿脓杆菌性肺炎是死亡率最高且难以短时间内控制的病原,绿脓杆菌致病力强、耐药性强、易反复的特点导致本病在短时间内难以使用抗生素进行有效控制;而疫苗防疫作为特异性防护手段,其临床应用效果较为突出,但由于灭活疫苗产生抗体保护的时间略长,因此疫苗免疫至少在水貂换毛前2周进行(激素貂建议先注射肺炎疫苗,后注射褪黑激素),才会使疫苗发挥更加优良的免疫保护;多联灭活疫苗对抗原配比及佐剂工艺要求极高,一旦抗原配比不合理或者工艺缺陷,极易导致多联苗产生单一抗体甚至不产生抗体,无法达到免疫保护效果;自家组织灭活苗,虽然对本场肺炎有一定针对性,但由于病原稳定性极差而且存在传播阿留申病病*的风险,建议养殖场户谨慎使用;通过疫苗控制绿脓杆菌后,其他种类病原通过环境及消*管理等工作,可有效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水貂肺炎是一种由综合性因素所致的呼吸道疾病,控制本病的关键在于提升水貂的抵抗力,舒适的生存环境配合合理的营养搭配能有效降低本病的发生,望广大养殖同仁参考以上建议并落实到生产中,降低水貂肺炎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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