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剿灭1个横行近10年黑恶团伙 27人一审获刑
新华长沙4月30日电 ( 谢樱 苏晓洲)在湖南省湘乡市,刘金华等27人长期以来 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为了提高 战斗力 ,团伙成员还经常 演习 。29日,湘乡市法院一审判决黑恶势力团伙首犯刘金华等27人5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了解,刘金华等27人在落入法之前,以暴力手段抢地盘开设*场、经营洗浴中心,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非法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形成了一个结构较紧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组织有严格 帮规 ,团伙成员称刘金华为 金华哥 ,团伙内等级森严, 小弟 必须绝对服从 大哥 ,打群架要及时赶到。团伙成员一人出事,要自己担着。为了提高 战斗力 ,团伙 老大 经常组织成员 演习 ,要求携带 家伙 到指定地点集合,一声令下,所有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湘乡市法院审理查明,自2001年以来,被告人刘金华为发展自己的势力,先后纠集被告人左国银、杨烽其、向正彪、丁志良、兰路、王磊等30余人,以湘乡市马家坪为据点,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005年8月3日晚,在湘乡市区南门口,被告人刘金华指使被告人左国银、杨烽其、兰路、欧阳斌等数十人,与付伟(另案处理)纠集的谭海明等数十人,用砍刀、铁管、铁棍等器械械斗。2006年11月18日,被告人刘金华与被告人王磊、杨烽其、左国银等人纠集几十人持刀赶到湘乡市二医院,将魏东海、杨杰砍成重伤。该组织还寻衅滋事达11次。据此,湘乡市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场罪,判处刘金华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判处其他26名被告人5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