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病人就医后,医生都会给出一张病历单,告知病人的病情,尤其是因为一些事故就医的病人,为了之后的赔偿问题,出院时都会要求开一张证明,用以赔偿证据。医院开出的出院证明却不同意了,医院修改自己病历。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张女士前不久出门的时候发生了车祸,医院后被诊断为脑震荡,以及多处软组织挫伤,治疗了一个星期之后,张女子又转院进行治疗。但是在治疗期间,医院的出院证据,医院,这让张女士非常不满意,毕竟是否出院并没有经得自己的同意。
张女士表示,除了被强制出院以外,现在她更担心的是赔偿问题,因为自己是受害者,医院开具的证明索赔,但是在院方开除的证明上却无缘无故多出了贫血、胃炎、痛经等多种病。她担心这样可能导致对方不赔付自己,医院方面能够修改自己病历。
对于张女士的这些问题,院方的一位李主任表示,在强制张女士出院之前,医生已经多次提醒其身体状况已经稳定,完全符合出现条件,但是张女士迟迟补办出院手续,没有办法,医院才采取这个措施。
对此,张女士则表示,住院期间并没有医院给自己治疗贫血、胃炎以及其他由车祸引起的疾病。李主任认为这些病都是在诊断过程中发生,作为医生就有义务将这些写上病历,不管张女士的这些病是否由车祸导致,而对于修改病历的要求院方肯定是不能同意的。
李主任提出,张女士可以先找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对这块费用不愿负责,院方愿意进行支付。而本来这些病是张女士自身的疾病,现在他们愿意做出让步,对此,张女士仍然提出希望删除病历,不过遭到拒绝。最终,张女士表示接受院方的提议。
其实,小编觉得张女士的这个要求太过,在法律上来说也是不占理的。医院肯定要对任何病人负责,没有人可以随便修改病历,而且还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提出这样的要求就更加不合理。你如何看到张女士的这一要求呢?